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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案例5】山东省德州市王某涉嫌非法填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发布时间:2021-10-11

山东省德州市王某等人涉嫌非法填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典型做法】


1.畅通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渠道。


2.跨省协同办案,抓获从产生到倾倒危险废物全链条涉案嫌疑人。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一名其他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举报“德州市临邑县王某在其水产养殖院内填埋不明废物”。根据线索,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公安局、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及涉案街道办事处立即进行调查,并在第一时间与危废转出地(江苏、甘肃)取得联系,三地各部门相互协同办案,顺利摸清整条非法利益链,将产废单位和非法倾倒危废的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经查,嫌疑人王某在临邑县从事水产养殖工作并将院落租赁给单某存放货物。2020年5月,单某将约30吨黑色活性炭和约10吨白色粉末堆放在院内,2020年7月,王某将黑色活性炭和白色粉末在院内进行填埋。经溯源,王某养殖场院内填埋的废活性炭来源于江苏某化工企业,白色粉末为废苯甲酸,来源于甘肃某生物科技企业。


经检测,临邑县王某养殖场内填埋的黑色和白色固体废物甲苯浸出浓度超规定限值,均为具有浸出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共约40吨。


结合填埋物危险特性,为避免污染进一步扩散,经生态环境部门、公安和检察机关共同研究,决定在雨季来临之前将被填埋的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至危废处置单位妥善贮存,现场共清运危险废物和污染土壤200余吨。

【查处情况】


2021年4月17日,德州市临邑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启示】


1.积极在执法实践中摸索跨省联动执法合作方式,形成联动长效机制


建立或签订跨省级行政区域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案件执法联动机制或协议可以将各地环境执法力量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协作制度化、规范化,增进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合作,加强配合,分享交流经验做法,了解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办理危险废物环境案件中的重点和难点,互通有无,取长补短。


2.扩宽举报渠道,重视举报线索,完善奖励机制


危险废物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处置往往具有隐蔽性,需要加强基层环保宣传力度,扩大环境违法问题发现渠道,发动案件知情人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