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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慧研习社】东莞:首创“零散工业废水”集中治理模式

发布时间: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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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莞:首创“零散工业废水”集中治理模式


东莞是工业大市,工业企业类型众多,除了集中治污的企业和工业园区,还有电子、印刷、家具等十多个行业的工业企业散布全市。这些企业产生工业废水量较少等原因,且通过自建设施处理自身产生的工业废水较难,因此废水处理成了这些企业的生产难题,也成为生态环境部门的一个监管难题。

为了规范这些企业的环境行为,东莞市首创“零散工业废水”集中治理模式,为全市一万多家符合零散工业废水转移政策的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的集中治污,服务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一部法规,管理有法可依


2023年4月1日,全国首创的地方性法规—《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开启了国内对零散工业废水规范管理的先河。

目前,东莞全市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有一万多家,大多为中小微企业,因场地过小无法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量少处理设施无法运行、建设及维持处理设施费用较高等原因,不具备单独建立废水处理设施的条件。

不能处理废水意味着无法正常生产。为了给零散工业废水“安个家”,为企业创造合法生产、降本增收的经营环境,东莞市创新提出“零散工业废水”集中治理模式,配套出台相关制度,并在今年成功出台了《条例》,为零散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保障和有力抓手。

“别看零散工业废水条例是今年才开始施行,其实在此之前,东莞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经验,《条例》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行为,让这项制度更加合法合规。”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黄耀兴表示,在2009年之前,东莞这些难以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经常会出现违规排放等问题。针对东莞废水产生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监管难等问题,2009年,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提出“零散工业废水”概念,并针对“零散工业废水”管理问题开展专门研究探索,并在之后的十几年时间,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条例》将东莞十多年来对于零散工业废水管理的有益经验,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以“小切口”精准立法,推动解决企业发展和城市治理难题。

据介绍,《条例》明确了零散工业废水的全过程管理,并创设多项禁止性规定,强化了政府的环境责任,压实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细化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责任,对其产生、收集、储存和转移全过程管理。

《条例》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其中规定,处理单位接受产生单位的委托,将危险废物与零散工业废水混合转移处理的,将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