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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问答】危废蓄电池集中贮存及固废平台申报

发布时间: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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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我公司内有废铅酸蓄电池和废镉镍电池从设备上更换下来,地点涉及广东省多个城市:广州、佛山、惠州、清远、肇庆等,需要运输至公司内部集中贮存点进行转运,请问1、这个运输过程是否需要报备?2、集中贮存点的废铅酸蓄电池和废镉镍电池是否可以统一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申报?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接受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如实填写和核对转移联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在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填写电子联单。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