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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问答】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发布时间: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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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有一个有色金属冶炼厂想转让,查询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第37条规定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提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如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不超标,也要提供风险评估报告吗,谢谢


A: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报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因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可不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