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医药生产公司实验用的针头属于医疗废物中的损伤性废物么?
A:您好,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条,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如医用针头、缝合针。 根据现行法规,医药生产公司不属于医疗卫生机构,因此其产生的废物不属于医疗废物。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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