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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问答】玻璃碎料(粉状)跨省转运、利用如何申报处理?

发布时间: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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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玻璃碎料(粉状)跨省转运、利用如何申报处理?

情况描述:

一、我司玻璃开料产生的碎料和玻璃经过CNC工序产生的玻璃碎料(粉状)需跨省转运,请问此碎料的跨省转运按省内固体废物转移至省外贮存、处置流程进行还是按省内固体废物转移至省外利用的备案流程进行,流程所需时间要多久。 


二、若按省内固体废物转移至省外利用的备案,固体废物转移计划如何填写。


答:分省外贮存、处理和省外利用两种情况。

您好,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转移固体废物转移至省外贮存、处置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广东省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请,相关提交材料可在省生态环境厅(http://gdee.gd.gov.cn/)政务服务栏查看;


转移固体废物至省外利用的,应当在实际转移前将固体废物转移计划、利用合同、接受单位营业执照上传至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https://app.gdeei.cn/gfjgqy-mh)备案。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