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注塑企业增设吸塑生产线,减少注塑设备,是否豁免环评?
情况描述:
企业原有18台注塑设备,现因市场变化减少4台注塑设备,增设1条挤出-吸塑生产线,原辅料种类不变,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较原环评略下降,工作温度不高于原注塑工作温度,请问是否属于《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号)豁免手续办理的项目?
您好!根据所述内容,该项目如确不新增产能、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数量,可不纳入环评管理。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