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智研习社】东莞:首创“零散工业废水”集中治理模式
一部法规,管理有法可依
目前,东莞全市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有一万多家,大多为中小微企业,因场地过小无法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量少处理设施无法运行、建设及维持处理设施费用较高等原因,不具备单独建立废水处理设施的条件。
不能处理废水意味着无法正常生产。为了给零散工业废水“安个家”,为企业创造合法生产、降本增收的经营环境,东莞市创新提出“零散工业废水”集中治理模式,配套出台相关制度,并在今年成功出台了《条例》,为零散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保障和有力抓手。
“别看零散工业废水条例是今年才开始施行,其实在此之前,东莞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经验,《条例》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行为,让这项制度更加合法合规。”
《条例》将东莞十多年来对于零散工业废水管理的有益经验,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以“小切口”精准立法,推动解决企业发展和城市治理难题。
据介绍,《条例》明确了零散工业废水的全过程管理,并创设多项禁止性规定,强化了政府的环境责任,压实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细化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责任,对其产生、收集、储存和转移全过程管理。